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江苏苏商银行开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“以案说险”风险提示专栏。
“以案说险”风险提示第八期如下:
防范电信诈骗陷阱
一、案情
退休老人王阿姨在家中接到一个自称“公安局民警”的电话,对方称“王阿姨的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办理了一张银行卡,该银行卡涉嫌洗钱犯罪,目前案件已由检察院立案侦查,需要王阿姨配合调查”。对方还通过微信发送了“警官证”“立案通知书”等虚假证件照片,王阿姨信以为真。随后,对方以“保护资金安全,避免账户被冻结”为由,要求王阿姨将名下所有银行存款转入一个“安全监管账户”,并强调“此事绝对保密,不能告诉家人和银行工作人员,否则会影响案件调查”。王阿姨按照对方指示,将15万元存款转入指定账户,转账后再联系对方时,电话已无法接通,此时她才意识到被骗,赶紧到银行报案,但资金已被骗子转移,难以追回。
二、案情分析
电信诈骗分子通常利用改号软件伪装成公检法、银行、运营商、快递物流等官方机构号码,通过电话、短信、微信等方式与受害者联系,编造“涉嫌犯罪”“账户冻结”“快递丢失理赔”“社保/医保异常”等虚假理由,利用受害者的恐惧、焦虑心理,逐步获取信任。随后,以“配合调查”“资金安全”“理赔需要”等名义,诱导受害者将资金转入“安全账户”“指定账户”,或点击含木马病毒的链接、下载虚假APP,套取银行卡信息和短信验证码,进而盗刷资金。此类诈骗手段隐蔽性强,骗子善于利用官方机构的权威性降低受害者警惕,且作案跨区域、资金转移快,导致案件侦破和资金追回难度较大。
三、风险提示
牢记“三不一多”原则:未知链接不点击、陌生来电不轻信、个人信息不泄露、转账汇款多核实。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、微信等方式办案,也不存在“安全账户”,凡是要求转账到“安全账户”的,均为诈骗。
接到自称官方机构的来电时,可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,如拨打110、银行官方客服电话、运营商客服电话等,切勿直接相信对方提供的联系方式,避免陷入骗子设置的“连环套”。
加强个人信息保护,不随意在网上泄露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号、家庭住址、手机号码等信息,定期检查手机安全软件,防范木马病毒和钓鱼链接,如遭遇电信诈骗,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案,并保存好通话记录、转账凭证等证据,以便警方调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