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:
根据财政部、银保监会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)、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、银行业协会《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处理信息公示制度》(银协发〔2022〕6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我行询证函业务相关事项更新后公告如下:
一、函证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
受理机构
| 联系电话 | 联系地址 |
受理方式 | 投诉电话 |
总行营业中心 | 025-66660069-1102 |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8号4号楼裙楼第2层 |
跟函
| 956101 |
总行集中作业中心 | 张经理: 17551020270 陈经理: 18551822328 |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8号4号楼裙楼第2层江苏苏宁银行总行集中作业中心 |
邮寄
|
二、函证受理要求
(一)询证函按我行辖内业务范围受理,可采取邮寄、跟函方式办理,暂不提供“数字函证”业务。
(二)审计单位采取跟函方式提交询证函的,须同时提供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,介绍信应包含抬头、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、办理事项、审计单位签章等内容,并注明有效期限。
(三)询证函须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出具,加盖预留签章及骑缝章,并与银行预留印鉴保持一致。
(四)询证函须由审计单位直接邮寄或以跟函方式提交,并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。
(五)询证函应使用财办会〔2020〕21号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中附1至附3的规定格式,使用附1《银行询证函》(格式一)或附3《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》的,函证数据必须明确、具体、规范,表格内容不应留白。
三、收费标准
收费标准:银行询证类(验资证明、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函等)100元-300元/份。
优惠措施:境内银行询证函业务200元/份,小微企业免收费用。
收费标准及优惠措施调整的,另行公告。
四、回函方式
我行采用邮寄方式办理函证回函。
五、本公告未尽事项按照财政部、银保监会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)、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等文件规定执行。
六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。如有疑问请拨打受理机构联系电话。
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!
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3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