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

尊敬的客户:

为进一步提升我行函证业务服务质量,根据《财政部、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印发<银行询证函业务的操作指引>的通知》(财办会〔2024〕2 号)要求,现将我行函证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函证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

受理机构

联系电话

联系地址

受理方式

投诉电话

总行营业中心

025-66660058-1102

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8号4号楼裙楼第2层

跟函

 956101

总行集中作业中心

苏经理:18823346905

陈经理:

18551822328

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248号4号楼第9层江苏苏商银行总行集中作业中心

邮寄


二、函证受理要求

(一)询证函按我行辖内业务范围受理,可采取邮寄、跟函方式办理,暂不提供“数字函证”业务。

(二)审计单位采取跟函方式提交询证函的,须同时提供经办人员身份证件及单位介绍信,介绍信应包含抬头、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、办理事项、审计单位签章等内容,并注明有效期限。

(三)询证函须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出具,加盖预留签章及骑缝章,并与银行预留印鉴保持一致。

(四)询证函须由审计单位直接邮寄或以跟函方式提交,并注明审计单位的具体名称和联系方式。

(五)询证函应使用《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〔2024〕2 号)中附1至附3的规定格式,使用附1《银行询证函》(格式一)或附3《验资业务银行询证函》的,函证数据必须明确、具体、规范,表格内容不应留白。

三、收费标准

收费标准:银行询证类(验资证明、会计师事务所询证函等)100元-300元/份。

优惠措施:境内银行询证函业务200元/份,小微企业免收费用。

收费标准及优惠措施调整的,另行公告。

四、回函方式及回函用章

我行采用邮寄方式办理函证回函,并统一加盖“业务专用章”。

五、本公告未尽事项按照《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》(财办会〔2024〕2号)等文件规定执行。

六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。如有疑问请拨打我行客服热线956101。

  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! 

 

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  2024年12月4日